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北环路棚户区改造北环路道路工程停车场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工程依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20190216号)的批复意见,项目业主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建始县北环路棚户区改造北环路道路工程停车场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YC19359005(ZB)0070;
2.3项目内容:建始县北环路棚户区改造北环路道路工程停车场设备采购(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一批)安装及配套工程。
2.4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柒佰肆拾捌万玖仟壹佰零叁元整(¥7489103.0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5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版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报告合格证(PCX型9层及以上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出具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3.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大寨山路路口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17:30。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大寨山路路口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
联 系 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0718-3222486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718-3228658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