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环保局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咸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就“咸丰县环保局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进行报价。
一、项目编号: HBXY18-02-04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环保局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1台。
四、采购预算:17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制造商资质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限至少三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参加询价供应商询价前必须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5588 31817 0000 43448
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八、询价文件获取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3月7日9时00分 。
十、询价时间:2018年3月7日9时00分。
十一、询价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86950093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18-6655020
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