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宁江宁建执罚决﹝2025﹞20-1号显示,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542887.93元处罚。